关于做好“示范支部”验收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7-09-20 点击数:

 

各党总支:

    根据党委组织部下发的《关于把党委委员、党总支书记所在支部建设成示范支部的通知》(枣院党组字[2017]4号)要求,年底学校将对“示范支部”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验收标准

1、基础建设规范

 (1)支部班子健全。支委班子成员配备齐全,分工明确,团结协作,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强。党员党的意识、党员意识浓,精神面貌好,组织归属感强。

 (2)活动经费充足。党建经费按标准落实到位,使用合理,党员教育有充分保障。党建经费、党费收支公开透明。

 (3)活动室建设规范。场所相对固定,氛围浓郁,党旗、入党誓词及相关规章制度悬挂规范,设施配备齐全,活动室使用率高。

 (4)制度建设齐全。党员教育管理、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谈心谈话、组织生活会、党员民主评议、党员示范岗等制度完备。

 (5)活动组织规范。党员参加党内活动一律佩戴党徽,党委委员、总支书记按时参加主题党日活动,活动做到定内容、定主题、定时间、定人员。

 (6)档案建设规范。发展党员、党费收缴、党员活动、党员信息、党员民主评议、党内评比表彰、党员处置、组织关系转接等资料齐全、规范,活动资料图文并茂。

 (7)形成工作特色。结合专业或岗位特点创新开展工作,支部有“故事”,党员有“标杆”,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。

2、示范作用明显

(1)政治学习上作示范。党支部突出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重要讲话,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,每次集中学习安排2-3名党员作主题发言,做到年度有计划、月月有安排、次次有主题。建立档案、全程留痕。鼓励党员撰写、交流学习心得体会。

(2)党性修养上作示范。党支部对照“四讲四有”要求、“四个合格”标准,联系实际,列出党性修养方面存在的负面清单,组织党员逐一“照镜子”、开展“党性体检”,定期交流问题整改情况,建立长效机制。

(3)落实组织制度上作示范。严格落实“双周三主题党日”、“三会一课”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。党委委员同志、党总书记、党支部书记每年为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。党支部按期换届,党支部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,党员定期评议支部班子。每季度对党支部、党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自查,及时报党总支备案。

(4)纯粹党内关系上作示范。支部党员之间一律以同志相称,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活动,定期以适当方式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。党支部书记、党总支书记、党委委员同志与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,严禁搞小圈子,搞山头主义。

(5)爱岗敬业担当作为上作示范。每年按照高标准高要求制定支部建设目标,细化分解到每名党员。每名党员都明确岗位职责、工作规范和业绩要求,年初在支部会议上作承诺,每月向党支部汇报履职尽责、攻坚克难情况,年底对党员进行评先树优。

(6)联系群众服务师生上作示范。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作风督导检查,自觉转变作风,主动热情为师生服务。党委委员同志结合联系二级学院工作,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,走访慰问困难党员、师生。

(7)严格廉洁自律上作示范。每年组织全体党员排查1次岗位廉政风险点,并列出负面清单。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加强警示教育,强化对支部党员“八小时”以外的监督,对党员存在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支部书记及时约谈提醒。

三、验收方式

年底前,由组织部组成工作组,对相应支部进行验收。主要是对照“双七条”标准,逐项逐条查验,进行量化打分,90分以上为合格,低于90分的为不合格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示范支部建设是今年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也是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的重要内容,各党总支要增强政治意识,提高思想站位,切实把该项工作抓实抓细。

2、各党总支要对照“双七条”标准加快建设步伐,对尚未达标的项目内容,建立任务清单,限期整改。年底验收不合格的,党总支要向党委作出书面说明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党委组织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7年9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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